澄清与修改
项目名称:2022年度千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2022年度千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202221030090723815001
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7.3签字或盖章要求“(5)投标报价文件应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应由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制并签字且盖章,否则本次投标无效。若本企业无注册造价师,可外聘人员并附与所聘用人员的注册单位聘任合同,但两个及以上投标单位的所聘任人员的注册单位不能为同一单位,同时与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造价咨询机构不能为同一单位,否则视为串通投标,本次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变更为:“(5)投标报价文件应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应由本企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或本企业注册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制并签字且盖章,审核应由本企业注册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一级造价员签字且盖章,编制人与审核人不可为同一人,否则本次投标无效。若本企业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可外聘人员并附与所聘用人员的注册单位聘任合同,但两个及以上投标单位的所聘任人员的注册单位不能为同一单位,同时与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造价咨询机构不能为同一单位,否则视为串通投标,本次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